发布时间:2019-03-22 09:17:07浏览次数:1278次
1. 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
(1)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2)立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家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4)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15至20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连墙件:对于24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注:h:步距; La:纵距。
(6)剪刀撑:高度在24 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至60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2. 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
(1) 基坑或肥槽是否积水,底座垫板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JGJ130-2001(表8.2.4项1.2)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
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3. 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标题: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 地址:http://www.hr63.com/news/hangye/184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