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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设工程辞典、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央视新闻、央视网快看等
下面这张图片不陌生吧。这是山西临汾去年轰动一时的较大坍塌事故,事故造成了7人死亡。
在2024年的3月7日,山西临汾应急管理局公布了“11•24”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对于在2023年11月24日,在山西永鑫通海铁路物流公司,永鑫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建设项目配煤系统原料煤棚2号机头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生一起模架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
今天我们不聊其他的,只聊与项目相关的9位负责人,当然这个项目受处罚的远远不止这9人,只是这9人被建议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均被刑事拘留了。
01
1、张永红,男,44岁,中共党员,中铝国际(天津)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金属结构分公司副经理,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长期脱离工作岗位。2023年12月28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2
2、孙利民,男,38岁,中铝国际(天津)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员(项目副经理)。2023年12月20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3
3、郭明飞,男,30岁,中铝国际(天津)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023年12月21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4
4、张兰记,男,41岁,陕西省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22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5
5、黄开春,男,50岁,陕西省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承包项目的现场负责人。2023年12月20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6
6、柯增群,男,34岁,陕西省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承包项目中的原料煤棚工程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技术指导员。2023年12月21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7
7、张景臣,男,47岁,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监理总监,长期脱离监理岗位。2023年12月28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8
8、石英,女,54岁,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监理总监代表。2023年12月26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这个女总代确实不是挂证的吗?还是在现场实际管理?
09
9、崔宾,男,61岁,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专职监理员(土建监理工程师)。2023年12月20日被安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也就是说监理单位被抓的3人分别为:一个挂靠的总监,一个女总监代表和一个61岁监理员。
可能细心的读者已经察觉,被抓的人中怎么没有建设单位的人?甲方不是第一责任人吗?
项目仅立项,甲方就擅自开工建设,没有甲方的组织参建单位不存在,现实是甲方那边仅仅罚款,这明显不符合甲方的身份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建设单位通海铁路物流公司(3人)的处罚:
(11)陈波,男,41岁,中共党员,通海铁路物流公司总经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2年年收入60%的罚款。
(12)荀国伟,男,45岁,群众,通海铁路物流公司副总经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由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2年年收入30%的罚款。
(13)陈杰,男,39岁,中共党员,通海铁路物流公司站场工程部部长。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由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2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所以说,上述被追刑责的都是总包、分包及监理的人员,其他人要么就是罚点钱,要么就是吊销证书的。
群死群伤的工地,处罚的力度大,执业有风险,挂靠需谨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还请把好安全关口。欢迎各位留言讨论。
标题:61岁的监理员被刑拘! 地址:http://www.hr63.com/news/hangye/187633.html